如何正确发放津贴补贴或节日福利才不会违纪?(5)
发表日期:2016-06-11 点击 次各省级工会制定职工具体福利标准都有哪些?
目前,各省级工会相继出台了具体量化标准(详情见下表),对于逢年过节慰问品的发放,江苏、天津、安徽、山东、福建、广西等地规定,每位会员全年所有节日慰问合计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而慰问形式主要是实物。广西还明确要求,“不可发放现金、购物卡和代金券,不可发放中央和区有关规定明令禁止发放的物品。”而上海对于节日慰问总额的规定则较低,上海规定“总额须控制在基层工会当年留成的拨缴经费收入的20%以内,最高人均不超过400元”。
贵州、重庆对总额虽没有明确规定,但在部分具体节日福利标准上规定较细。贵州规定,春节慰问经费人均不超过500元,其它法定节日人均不超过200元。重庆规定,春节慰问标准控制在500元以内,国庆节慰问标准控制在300元以内,其余法定节日慰问标准均控制在100元以内。
对于工会会员生日慰问标准,各省上限在200至300元不等。山东、海南等省规定,生日慰问不超过200元,上海不超过250元,而江苏、贵州、浙江等地的上限为300元。关于发放的形式,各地一般规定为在会员生日当月,可发放所规定金额的生日蛋糕等慰问品,或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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