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发放津贴补贴或节日福利才不会违纪?(4)
发表日期:2016-06-11 点击 次《补充通知》还对“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这句话作了详细解释: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
关于“少量”的标准,由省级工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考虑到全国各地情况不完全一样,全总不宜确定一个统一的发放标准,在这次《补充通知》中,全总把“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的“少量”标准的确定权,交由省级工会。
关于基层工会怎么给工会会员生日慰问,《补充通知》也作了明确规定:基层工会可以向会员送生日蛋糕等慰问品,也可向会员发放指定蛋糕店的领取蛋糕券。《通知》里规定可以对职工教育活动中的优秀学员(包括自学)给予奖励。这次也明确: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具体执行的标准,由省级工会根据本地区、本行业和本系统实际情况制定。
相关阅读:
- ·11省份超配干部被“点名”,“官帽”岂能当待遇发放(2014-09-26 11:47:26)
- ·十问公车改革新方案:亮点何在如何防止公车贱卖(2014-08-01 08:17:01)
- ·解码“深改组”:阵容“高配” 如何发力令人期待(2014-04-10 16:22:24)
- ·郴州纪委如何暗访(2013-05-06 09:19:51)
Copyright @ 2012 - 2019 www.mqwsg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民权县直机关工委 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14022883号
电话:0370-8550006 地址:民权县人民路中段1号
邮箱:mqwsgw@163.com QQ: 83028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