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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公务员”待遇

发表日期:2015-04-27 点击

   导语:

122日,由习近平任组长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这意味着公务员的工资待遇将与职务脱钩、与职级挂钩,将改变过去当领导才能涨工资的现象,从而提高基层公务员薪酬,基层公务员未来发展可期。反观历史,中国各朝代公务员待遇也是因时势而变,有待遇优厚的,更有不发“工资”的……

 

汉武帝时基层公务员与丞相俸禄差900

 

在《汉书·东方朔传》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说汉武帝招人,东方朔前去应聘,在自荐书上写道:“像我这样的奇才,要是做不到宰相一级,那真叫没有天理了。”自荐书递上去,汉武帝给他安排了一个岗位:待诏公车。“待诏”就是等着皇帝召唤,“公车”是负责接待的单位,合起来讲,这个岗位就是让你在国营招待所里待着,什么时候想起你来了,什么时候给你活儿干。“待诏公车”,属于百石以下级别的斗食或者佐史,相当于现在机关里的小科员。原文中,东方朔提到自己的薪水,说的是“俸一囊粟,钱二百四十”。一囊粟,是指一袋没有脱壳的小米;钱二百四十,是指二百四十枚三铢钱。

 

西汉“公务员”分为近二十级,最高级别是丞相,其次是御史大夫,再其次是中二千石,再其次是二千石,再其次是比二千石,再其次是千石……直到百石、斗食、佐史为止。所谓二千石、比二千石、千石、百石,是每年名义上能领的粮食数量,汉朝时通常用这个指标来指代行政级别。但实际发放薪水并不一定发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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