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广角
当前位置: > 阅览室 > 社会广角 >

室内公共场所今起全面禁烟 不得再设吸烟区

发表日期:2011-05-01 点击


 

 

  按照卫生部要求,公共场所应在醒目位置设置禁烟标志。(资料图片)本报记者任峰涛摄

 

  本报讯饭店、餐厅、网吧今起将取消吸烟区,一旦出现违规吸烟情况,经营者将受罚。按照卫生部要求,今天起,7大类28小类室内公共场所将全面禁烟,经营者须在这些公共场所设置醒目的禁烟警语和标志。

 

  今年3月,卫生部公布修订后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细则新增加“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等规定,今天起正式实施。

 

  细则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细则还进一步明确了执法主体、强化了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责任、加重了处罚力度等。

 

相关阅读:

Copyright @ 2012 - 2019 www.mqwsg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民权县直机关工委 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14022883号

电话:0370-8550006  地址:民权县人民路中段1号

邮箱:mqwsgw@163.com QQ: 83028366

[后台管理]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