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广角
当前位置: > 阅览室 > 社会广角 >

室内公共场所今起全面禁烟 不得再设吸烟区(5)

发表日期:2011-05-01 点击

  专家说法

 

  “公共场所”应包括工作场所

 

  中国控烟协会新闻发言人所超表示,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标志控烟已上升到国家层面。

 

  所超表示,虽然尚无配套的处罚条例,此次禁烟有两个积极意义:第一,将对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和消费者起到警示作用,公众意识将得到提升。“很多人反感公共场所吸烟,今后就可以以此为依据制止违规吸烟者。”第二,包括餐馆、酒吧等经营场所,以及车站候车室、封闭式站台等非经营区域将全部取消“吸烟区”。

 

  所超同时表示,此次提出的“室内公共场所”定义比较老,沿用了19874月提出的七大类概念,其中的“车马店”目前已经没有了,而室内工作场所,如办公室、写字楼等却并不在禁烟范围之内。“20多年了,公共场所的范围也应与时俱进。”

 

  所超认为,既然飞机和动车已经实现全程禁烟,膀儿爷、随地吐痰、乘车不排队等不文明行为可以得到有效改观,那么,实现室内公共场所的全面禁烟是有可能的。他表示,在目前尚无立法惩罚违规吸烟的情况下,各地可酌情对在禁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进行适度奖励,也会起到禁烟作用。

 

相关阅读:

Copyright @ 2012 - 2019 www.mqwsg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民权县直机关工委 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14022883号

电话:0370-8550006  地址:民权县人民路中段1号

邮箱:mqwsgw@163.com QQ: 83028366

[后台管理]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