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广角
当前位置: > 阅览室 > 社会广角 >

人民法院报:外国人违法犯罪既要严惩亦需反思

发表日期:2012-05-28 点击

继一名英籍男子在北京宣武门侵犯中国女孩被刑拘之后,一名俄籍大提琴手再因在火车上辱骂中国女乘客而被除名且公开致歉,近期屡屡发生的外籍人员不文明甚至是违法犯罪事件,经报道后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如何有效治理外国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也成为坊间的热点话题。

 

  在纯粹的法律领域,外国人违法犯罪原本并不构成多么特殊的问题:既然进入他国,自然就得遵守他国的法律,受到他国的司法管辖。但如果在一个纠缠了太多感情色彩的国度,尤其是以不一样的眼光看待本国人或外国人的语境中,外国人违法犯罪则容易受到某种特殊的对待:要么是以敌意的态度,把国别上升到国家意识层面,认为外国人违法犯罪是在欺辱本国人,上纲上线要求严惩;要么是以媚外的视角,将外国人视作不敢得罪的“天外来客”,惩治时顾虑太多忽略基本的法律正义,甚至容忍外国人的公然违法行为。

 

  中国人历来有好客的传统美德,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但好客并不意味着无原则的包容,更不代表着外国人可以在中国享有“法外治权”。进入法治社会的中国,必须在对待外国人的行为上确立起一个基本的公平尺度,那就是法律。在中国法律的管辖区域内,无论是外国人还是本国人,一体遵循的法律构成了人们统一的行为规范,对于违反法律的任何行为都需要依法一视同仁地予以追究。执法应当讲求不偏不倚,不带任何歧视,依据事实客观公正地处理案件,这构成了中国法治形象的重要要素,也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共同体福祉的必然要求。

 

相关阅读:

Copyright @ 2012 - 2019 www.mqwsg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民权县直机关工委 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14022883号

电话:0370-8550006  地址:民权县人民路中段1号

邮箱:mqwsgw@163.com QQ: 83028366

[后台管理]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