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外国人违法犯罪既要严惩亦需反思(3)
发表日期:2012-05-28 点击 次 当然,强调对外国人违法犯罪的严格执法,并不意味着对涉外案件不需要慎重,只是这种慎重不能伤及法治的价值原则,从社会治理的角度而言,依靠法治路径确立起针对外国人的执法常态化机制,比起依靠政策形势治理手段更能达到国家的预期性目标。从这个层面看,反思对外国人态度是一个小小的切口,更值得我们努力的是,我们所精心构筑的法律体系,究竟能不能以平常之心、公平之心对待外国人违法犯罪。
另外,一些外国人在本国都能遵纪守法,为何来到中国后就不再守规矩了?当我们见识了外国人强行插队、闯红灯、大声喧哗等事情后,究竟是该为老外被我们所“同化”感到高兴,还是感到悲哀呢?违法犯罪的过错首先当然应归咎于行为人自己,但外国人在某些行为陋习上的“入乡随俗”,无疑值得我们就自身治理作出深刻反省。 (作者单位:西安政治学院傅达林)
(来源:人民法院报) (4)
相关阅读:
- ·领导干部应有“不干预司法”的自觉(2016-08-19 09:58:27)
- ·人民网评:人大代表身份不是违法犯罪的护身符(2014-12-03 09:07:52)
- ·中国青年报:“民告官”胜诉率何以不升反降(2014-11-06 14:36:19)
- ·清除“全能神”邪教须三管齐下(2014-08-25 09:07:40)
- ·国务院:严打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确保刑事究责到位(2012-06-14 15:13:18)
- ·“纯种外国人”别是纯属炒作噱头(2012-06-08 10:14:43)
Copyright @ 2012 - 2019 www.mqwsg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民权县直机关工委 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14022883号
电话:0370-8550006 地址:民权县人民路中段1号
邮箱:mqwsgw@163.com QQ: 83028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