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广角
当前位置: > 阅览室 > 社会广角 >

新京报:“死刑保证书”何其荒唐

发表日期:2012-06-11 点击

法官的尊严体现在法庭上及判决中,任何法庭之外的承诺,只会伤害司法公信。

 

  据媒体报道,河南叶县农民李怀亮因为涉嫌一桩杀人案,于2001年被逮捕。本案经历了叶县法院、平顶山中院、河南高院三级法院七次审理、三次判决,但都因为“证据不足”,三次被上级法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因为李长久未被判决,被害人家属不断上访,平顶山中院为了“息访”,居然于2004年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协议,“承诺”判李怀亮死刑。而李怀亮已经被关押超过10年。

 

  无疑,本案“不判不放”一拖11年,让各方都很痛苦。其实,如果司法机关能有所担当,做到“法律至上”,是不难做出抉择的。李是不是凶手,尚不能确定,但司法机关一直没有找到充分的证据,按“罪疑从无”的原则,法院就应该宣判李无罪。

 

  然而,本案是一只烫手山芋,一旦李被宣判无罪,就涉及巨额的国家赔偿,本案可能成为“赵作海第二”;而且案子是由法院宣判无罪、检察机关撤诉,还是由公安机关撤案,又涉及司法机关、相关官员责任的追究,恐怕谁都不想担这个责任。

 

相关阅读:

Copyright @ 2012 - 2019 www.mqwsg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民权县直机关工委 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14022883号

电话:0370-8550006  地址:民权县人民路中段1号

邮箱:mqwsgw@163.com QQ: 83028366

[后台管理]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