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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谈“社会能量”的“正”与“负”

发表日期:2012-09-19 点击

 “正能量”一词,应该是取自于英国心理学家理查德·怀斯曼的《正能量》一书。这本书在青年人中影响颇大,从书的序言和目录看,似乎是一本针对个体成长和发展的心理学著作。所谓“正能量”,指的是“一切予人向上和希望、促使人不断追求、让生活变得圆满幸福的动力和感情”。书中具有突破性的观点是:否定了“性格决定命运”、“情绪决定行为”等传统认知;并提出“人的意念力来自人类自身,来自于人体的能量场,减少不该有的欲望,保持心态的平和,多做善事能增加这一能量场。人的意念越专一,这个能量场就越大”。最终具有“正能量”的人会觉得:“活着是一件很值得、很舒服、很有趣的事情”。

 

现在的问题是:当我们把针对个体成长与发展的心理学概念——“正能量”移植到社会层面,试图使其成为一个群体心理学或社会心理学的概念,甚至要将其作为一种社会规范让大家来遵从,这样做是否妥当呢? 回答是否定的。说得严重一点,有偷换概念之嫌。

 

就学术研究惯用的程序而言,对于“社会正能量”这个新概念,接下来需要讨论的是:怎样定义“社会能量”?怎样定义“社会能量”的“正”与“负”?最关键的是,由谁来定义“正能量”和“负能量”?不解决这些带有根本性的问题,随意地说“正”道“负”,显然都是不负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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