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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3)

发表日期:2015-10-12 点击

  (三)听取巡视工作汇报;
  (四)研究巡视成果的运用,分类处置,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五)向同级党组织报告巡视工作情况;
  (六)对巡视组进行管理和监督;
  (七)研究处理巡视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其日常办事机构。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党委工作部门,设在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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