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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调适:领导干部面临的紧迫问题(11)

发表日期:2016-04-29 点击

  心理健康应成为选任干部的重要标准
  心理健康是制定和实施正确领导决策的必要条件。中纪委研究室研究员邵景均认为,容许有心理疾患的人走上或留任重要领导岗位,就有可能付出沉重的代价。因此,不论从人道主义的角度,还是从工作角度考虑,都不应该把那些具有严重心理疾患的人提拔到重要领导岗位;对于那些已经表现出严重心理疾患的领导干部,应尽快将其撤离领导岗位。
  邵景均研究员总结了九种严重的心理疾患,即嫉妒心理、报复心理、偏执心理、自恋心理、依赖心理、冷漠心理、奉承心理、物质依赖心理、说谎癖等。他认为,患有这几种心理疾病的人是不能委以领导重任的。他还强调,从干部工作来讲,仅仅停留在基本标准层面是不够的,还应该有一系列具体标准和要求,如知识化、专业化等。而其中,就应该引入现代领导心理学的理论与方法,把心理健康作为选任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重要标准,这是干部标准与时俱进的必然要求。
  在选任领导干部时必须考虑心理健康与否这一因素。广西自治区党校苏曼丽、陶建平两位学者也认为,在选任干部时,为保证选拔方式的科学性,应引入先进的人才选拔理念,融入心理测评等手段,通过专业的测评和鉴定,将身体素质、能力素质和心理素质都纳入考察范围。在干部招录任用上应增加心理测评环节,将本身存在心理疾病而不能胜任基层工作的人员及时甄别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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