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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9)

发表日期:2015-10-22 点击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一)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
  (二)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
  (三)本条例另有规定的。
  第二十条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党员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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