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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灭亡源自对现代性的无知(11)

发表日期:2013-09-23 点击

  结语
  显然,权利观念、公民理论引入中国并成为现代中国国家话语建构的基柱之初,即不同程度地被现代思想家们将其与“救亡”、“强国”联系起来。无疑,这是当时中国面临“亡国灭种”危局时接受这种观念、理论自然而然的最初反应。进一步说,也只有在面临生死存亡的局面时,才为权利观念、公民理论“进入”中国思想界打开了一道缝隙,才可能被人接受。历史的吊诡在于,因“救亡”而入,亦易因“救亡”而失。但是,以此理论作为救亡图存的思想资源,取代传统的“忠君爱国”论,恰恰说明权利观念、公民理论开始产生影响,更说明中国面临从传统“臣民社会”到现代“公民社会”的转型。
  现在,一些学者对清廷的“预备立宪”被革命党“打断”颇为遗憾。但拙著中的分析表明,真正打断预备立宪的其实是这些向新式工商业者过渡的士绅。士绅从“反革命”到“参加革命”的变化当然有许多经济的、社会的原因,其中一个观念的原因就是他们的“国家观”发生了变化。因此,他们不仅对清廷提出的“宪法草案”具体内容大表不满,更不能容忍的是,宪法应是国会的产物,是社会各阶级、阶层在国会互相商量、博弈、斗争、妥协的结果,而不能由朝廷/政府自己制定。但是,清廷一直认为“朕即国家”,所以自己就有“制宪权”,对“开国会”一拖再拖。终于,具有现代契约论国家观念的士绅迅速走向革命,而正是他们的向背,决定了清王朝的存亡。
  作者单位:中国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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